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的“混业经营”真的要回归了吗?据报道,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业务。


针对此事,6月28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


证监会表示,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其实早在2015年,向商业银行发券商牌照的风声已传出,不过受大环境所限,当时不了了之,时隔5年,这一讨论再度刷屏。


混业经营是否是大势所趋?是否应该给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商业银行从事券商业务存在哪些障碍?银行获得券商牌照对券商行业影响几何?基于商业银行入局券商业的预期,新京报记者邀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吕随启、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新京报:商业银行可以在哪些业务中率先进行券商业务的尝试?可以通过哪些形式开展业务?


吕随启:在商业银行中进行券商业务的尝试,首先是投行业务,以及资产证券化业务,银行可以将信贷资产打包,通过证券化的形式上市盘活信贷资产;第三就是经纪业务。


参与形式方面,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来完成券商业务可能会带来业务的混乱,而单独的子公司可以有单独核算、单独监管,更加不会发生功能性的混淆,管理也更加容易一些。


刘锋:我认为银行可以与券商的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开展合作,为客户提供更有效的财富管理服务。目前很多券商都在由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在这一方向上,银行与券商有着非常大的合作空间。与银行相比,券商的产品生产能力与相关专业能力较强,但在客户的体量上,要远远滞后于银行。银行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与券商进行深度的合作,目前不少银行也成立了资管子公司,将银行系的资管子公司运营好,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此外,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银行也可以和券商展开合作。银行的很多贷款可以向公司债转换,而银行的贷款客户也有很多可以与投行的业务结合起来,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广的直接融资通道和方式。此外,券商的投行部门和研究部门有大量的专业人才储备,也能够为银行客户或储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投融资的财务顾问和投资顾问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说,假若在一个金融控股体系下,银行与券商可以展开深度合作,如中信银行的相关业务可以交给中信证券,汇金公司旗下的工、农、中、建、交等银行的相关投行业务可以交给旗下的中国银河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等进行交叉服务,没有必要为此由银行单独申请券商牌照。


董希淼:如果将券商牌照发放给银行,那么银行肯定会进行全方位的推进,对标业内较高的标准来做,不太可能只做其中的一两块业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思源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