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的“混业经营”真的要回归了吗?据报道,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或将从几大商业银行中选取至少两家试点设立券商业务。


针对此事,6月28日晚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目前没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场通报。


证监会表示,发展高质量投资银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发展决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进和扩大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关于如何推进,有多种路径选择,现尚在讨论中。不管通过何种方式,都不会对现有行业格局形成大的冲击。


其实早在2015年,向商业银行发券商牌照的风声已传出,不过受大环境所限,当时不了了之,时隔5年,这一讨论再度刷屏。


混业经营是否是大势所趋?是否应该给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商业银行从事券商业务存在哪些障碍?银行获得券商牌照对券商行业影响几何?基于商业银行入局券商业的预期,新京报记者邀请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吕随启、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这一话题进行讨论。


新京报:混业经营有什么样的好处,同时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问题?


吕随启:混业经营有利的方面是很多金融机构将有机会变成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综合实力上升,竞争力增强。另一方面,混业经营弊端在于中国金融业现在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监管能力还不能满足混业经营后的要求。如何协调监管、如何真正从公共利益出发来更好地进行协调,是真正值得担心的问题。


刘锋:混业经营首先对监管来说存在挑战,目前的监管体系是分业监管制度。为防范风险和便于管理,行业间设置了许多隔断和防火墙,以及业务许可和牌照。而已经开展的或将要开展的许多交叉业务和产品服务却存在一些监管空白或重叠。监管方面需要确定是对机构进行监管,还是对业务内容、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管。如目前,在业务和产品服务上实际已经有许多交叉重叠,例如保险公司,卖的是保险产品,但在获得保费收入后形成的保险资产需要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管理;银行和信托公司卖的基金、“理财产品”或“投资计划”,很多都是在一级和二级资本市场形成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业务实际上是在证监会的监管范围,而保险公司、银行和信托公司本身是由银保监会进行监管。另外,对目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也显得苍白无力。


混业经营对于投资者来说将会带来很大的好处,至少可以大大降低投资成本和获得更加便利多元的产品和服务。分割得越厉害,信息越不容易对称,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等也越高。对于投资者来说,希望能够开一个账户,既可以买基金、也可以买股票、保险,并获得更加专业便捷的服务,大大降低成本和投资风险。


董希淼:其实现在更倾向于“综合经营”的说法,实际上银行的综合化经营很早就有,除了券商的牌照外其他的牌照基本都已经对银行开放。这一做法主要是为了推进银行进入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因为银行的资金实力强、客户多,做券商业务确实存在一定的优势。


在研究和实施我国金融体系业务模式时,应警惕将金融风险集聚简单地归咎于综合经营模式。如果不尊重市场规律,一味地维持分业经营,不仅无助于防控风险,反而可能导致金融风险异化和失控,并产生新的风险。


新京报记者 张思源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