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尤夫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据公告,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通知,智航新能源收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0)苏 1202 民初 4197号】等相关诉讼文件。诉讼的原告泰州市昊天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其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暂计50,133,333.33元。


诉讼起因如下:2018年2月,原债权人泰州市中天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新能源)与被告签订《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厂房及附作物的意向性协议》,鉴于该协议所涉及的土地、厂房正在建设,被告向中天新能源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在收购前上述款项作为借款按月结息。截止目前,被告未按约履行协议,也未将 4000 万元的借款和利息归还中天新能源。2020 年 9 月,中天新能源将被告所欠 4000 万元借款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原告。原告为维护权益,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公告称,上述借款属于智航新能源表内借款,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