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晓荣)“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有了新进展。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今天(12月1日)在官网对外通报,法院一审判决涉“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今年2月,多则不同版本的“塑料紫菜”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波及福建、天津、四川、甘肃、青海等全国多个省市,造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恐慌,同时也给紫菜生产销售企业、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

  晋江法院通报称,经查明,2017年4月25日,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在没有依据、未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此后,王某详联系被害公司,向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威胁称若不想解决,就把事情闹大。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4月26日上午,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3万元,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4月26日,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3万元。在之后的庭审中,被告人王某祥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晋江法院还提到,经检测,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而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