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我国儿童从出生起到6周岁要接种12种疫苗,共22至25剂次,以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标准,预防包括乙肝、甲肝、肺结核在内的多种传染性疾病。

  数据显示,2013~2016年4年间,我国总接种疫苗超过20亿剂次,异常反应报告数4万多例,总报告发生率为0.002%。其中最常见的异常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卡介苗淋巴结炎以及血管性水肿。而出现异常反应较多的疫苗包括麻疹风疹联合疫苗、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以及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

  中国疫苗和免疫网(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于2015年公布了全国13个省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办法。除死亡抚恤金外,这些地区根据异常反应的损害程度予以分级补偿,补偿标准多为上一年度该地区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范围从1至40倍不等。

  补偿办法主要针对患者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即政府免费提供、并规定受种的疫苗;而由第二类疫苗(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如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接种引起异常反应的,国家规定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补偿费用。

  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包括过敏、神经系统反应和其他临床损害,而疫苗质量不合格以及预防接种过程不规范等不属于接种异常反应的情形。(更多新闻,请关注新京报微信公号:bjnews_x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