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家民政部公布《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这是条例施行21年来首次大幅修改。每一次殡葬改革都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殡葬改革在中国提倡了六十余年,如今这项工作进行得如何?

  殡葬改革60年简史

  1956 年国家站在“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高度提出实行火葬,拉开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序幕。

  我国殡葬改革的最关键问题在于“土葬”转“火葬”的改变。由于殡葬改革不仅仅是政策的调整,在中国“死者为大”的传统文化背景下,它牵扯到更多的是风俗习惯、文化观念方面。所以改革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很大的事件,例如“强行起棺”、“强制砸棺”、“骨灰棺葬”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文化观念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火化殡葬,过去三十年里全国火化率大幅提升。

  近年来“火化率”稳定在50%±3%波动

  火化遗体数上升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人口老龄化,近年来火化遗体数一直在上升,但火化率基本在一定区间内波动。

  截至2016年底,根据民政部年度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当年火化率48.3%,比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梳理1986-2017年数据发现,1986年至2000年全国火化率有一个较快的上升过程;2001年至2017年,火化率基本在50%(±3%)浮动,趋势变化不明显。

  根据研究论文引述《民政统计历史资料汇编》数据:1979年我国分别有火葬场、殡葬从业人员、殡葬专用车辆1608个、17753人、2132辆,年火化遗体102万具。

  到2016年底,全国共有殡葬服务机构4166个,其中殡仪馆1775个,殡葬管理机构1005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386个。殡葬服务机构职工8.1万人,其中殡仪馆职工4.7万人。火化炉6206台,年火化遗体471.8万具。

  在传统“土葬”和革新“火葬”的拉锯之间,殡葬服务已慢慢发展起来。9月7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条例修改就剑指墓位价格贵、殡葬商品和服务价格虚高等,首提殡葬公共服务,进一步适应目前的殡葬需求。火葬正在成为一种趋势。

  殡葬改革各地差异:火化数/死亡数对比

  推行“火葬”葬式并不是“一刀切”,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就规定,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地划定火葬区和土葬区,凡人口稠密、交通方便的地区,均划为火葬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暂划为土葬区。火葬区与土葬区的划分,由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也就是说,非火葬区仍可实现土葬。

  各地也因地制宜地先后制定了本地的殡葬管理办法。有理数梳理了全国31个省份的殡葬管理办法发现,在基本原则上,各地的条文和全国的《殡葬管理条例》有很大的相似处,但也存在一些具体措施上的差异。

  此外,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的条文都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西藏2005年专门颁布了《天葬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天葬是藏族人民的丧葬习俗。为了尊重藏族群众的丧葬习俗,维护天葬台及其周边环境的正常秩序,加强天葬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有理数收集了民政部公布的2017年各地火化遗体数和各地统计公报公布的2017年地区死亡人口数,考虑到人口流动等因素,各省的火化遗体数和死亡人口数不能直接揭示各地的火化率,部分地区若按此简单计算火化率可能超过100%。但能看到一个趋势,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火化遗体数与死亡人口数的比值越大。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火化率提升是否有因果关系,目前还很难直接证明。

  殡葬改革“土葬”改“火葬”,不只是政策的变化,各地的差异就说明这是一个错综复杂的事情,如何更为妥当地推行“火葬”始终是殡葬改革的一道难题。

  数据新闻编辑:汤子帅

  实习生:全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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