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人社部、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


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


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


“依法禁止”背后,是屡禁不止的现实。


世界经济论坛2018年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实现男女平等,还要108年。


妇女节又要到了,早已顶住半边天的她们,在褪去“女王”、“女神”外衣后,过着怎样一种生活?


资料来源:

世界银行 https://data.worldbank.org.cn/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https://www.unicef.org/

国际劳工组织《2018/2019全球工资报告》

中国妇女报《女性与高等教育:让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双赢》

陈煜婷《构建职业女性生育代价补偿机制》

许琪《时间都去哪儿了? ——从生命历程的角度看中国男女时间利用方式的差异》


新京报 数据新闻&设计部 联合出品


编辑 李媛 手绘 陈冬

校对 陆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