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图片/新京报记者 王远征

  专家建议企业调整医药代表制,打造专业的学术推广团队,加强对推广活动的监督考核

  近日,因涉嫌以“会务费”的形式向医生行贿,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和泰凌医药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先后收到上海市工商局开具的罚单。自2013年葛兰素史克行贿事件之后,“会务费”引发的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专家指出,尽管国家对医药商业贿赂的监管政策越来越严厉,但为了实现营销利润,医药企业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各种明目变相向科室主任和有处方权的医生输送利益,学术会议更是成为了严管时期药企用来贿赂医生、科室的一种常用手段。

  中美施贵宝、泰凌收到巨额罚单

  此次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施贵宝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施贵宝在药品销售过程中,于2015年8月27日,支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参加“欧洲心脏病学会”往返英国伦敦的商务舱机票费用共计人民币57095元。期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心血管内科向当事人采购“福辛普利钠片/蒙诺”等6种药品合计772536.25元。处罚以《医药法》为依据,施贵宝77万余元违法所得被没收,并被罚款10万元。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15年就曾发起指控称,百时美施贵宝的中国合资企业向国有和国家控制下的医院内部的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商提供了非法的现金付款及其他好处,从中牟取了1100万美元以上的利润。

  据悉,百时美施贵宝中国公司的销售代表向中国国有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商提供了请客吃饭、旅游、娱乐以及会议赞助等好处。最终,施贵宝同意支付超过1400万美元,以和解有关该公司涉嫌在华行贿的指控。

  在全国第二大推广公司——泰凌被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的事件中,同样牵涉到了“会务费”问题。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以《不正当竞争法》为依据,认定其在药品推广销售中,通过在职医药代表向采购药品医院的相关科室及其相关人员给付利益以促进药品销售数量。泰凌根据医院采购药品的数量核算费用,以“会务费”、“推广费”等名义出账后由在职医药代表以会议赞助、科室聚餐、赠送礼品等形式给付至医院相关科室及其相关人员。经统计,2014年至案发,泰凌实际违法所得1100万余元。上述非法所得被没收,并处罚款18万元。

  12月7日,新京报记者致电中国泰凌医药集团上海办公室,总机接线员称公司只能接受实名制转接,如果无法提供具体名字无法转到相关部门。

  百时美施贵宝总部上海办事处总机工作人员则提供了一位徐女士的手机号,但该电话号码在接通后随即挂断,随后再拨打则无人接听。新京报记者以iMessage的方式发送了采访请求,显示已读但对方没有回复。

  利益纠缠 会务费变成“贿赂费”

  医生需要不断学习才能提高治疗水平和学术地位,主要渠道就是医药企业组织的学术会议。然而,这种学术会议很容易变味。“会务费”过高的问题早在几年前就受到广泛关注。

  有媒体根据2012年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发现,2012年A股市场共有68家上市药企披露了会务费的金额,费用支出高达30亿元。

  比如中新药业2012年年报显示,其2011年的推展定销会议费用金额高达4.7亿元,而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却只有4.4亿元。该公司董秘曾对媒体表示,要想做大就要进入医院,主要是通过举办学术论坛的形式来推广药品,因此前期投入较大。对于学术论坛为何会花费这么多钱,“比较大”的投入又具体投到了哪里,公司方面则语焉不详。

  当时被点名的还有益佰制药、昆明制药、东北制药等,这几家公司2012年的会议费用分别为2.95亿元、2.72亿元和2.1亿元,而它们当年的净利润分别为3.3亿元、1.82亿元和1488万元。

  2016年重启IPO的甘李药业目前仍在排队审核中,其会务费过高问题也引起各方重视。招股说明书显示,2013年至2015年,甘李药业销售费用分别为2.77亿元、3.42亿元、4.37亿元,但会务费分别为1.1亿元、1.4亿元、1.39亿元。甘李药业称,公司采用了以自身专业化学术推广团队为主,以代理模式为辅的营销模式。学术推广包括医生教育及患者教育,医生教育主要采用区域会议、省级会议、城市会、院内会及科室会等形式。2014年,甘李药业首次冲击IPO期间曾因卷入商业贿赂事件而陷入舆论风波。

  就“会务费和业务宣传费用过高”等问题,12月11日,甘李药业相关负责人回复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销售费用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销售费用率及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异常。2016年及2017年的相关经营数据,根据IPO企业信息披露管理的要求,暂时无法披露。对于当年的商业贿赂案,这位负责人表示,案件已审理终结,甘李药业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不需要在案件中承担任何责任。(下转D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