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药机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发提示公告 今年前三季度预计亏损超7亿元

  新京报快讯(记者岳清秀)10月10日晚间,千山药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10月9日、10月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此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内容还包括: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千山药机于1月16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6月 13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由于千山药机及子公司逾期债务未清偿,且公司受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人起诉,并被冻结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公司资产,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还可能会对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造成影响,公司存在融资能力减弱的风险,公司将会面临资金急剧紧张局势。公司及子公司目前能够通过其他未被冻结的一般户进行经营结算,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妥善处理债务危机。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1.11.4的要求至少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风险消除。

  另外,千山药机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如果相关债务无法清偿,公司会因此承担担保责任而偿付相关债务。公司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较大,如果关联方不能归还占用的资金,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根据公告,千山药机预计 2018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范围为 7.2亿元—7.25亿元,预计截至2018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为负, 公司存在经审计后 2018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 (三) 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 2018 年年末的净资产为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据了解,千山药机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瑞华审字【2018】 0170052 号) 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 (五) 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的规定,若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