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6月24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限购门槛,在全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在限购政策方面,《通知》对该市住房限购范围、个人购买住房政策均没有调整,主要调整是暂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商品住房限售政策方面,将原政策调整为“住房限购区域内已购买或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明确,西安市房管局建立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登记。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明确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不属于刚需家庭;公证摇号售房时,应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同时,应以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顺序,分类别组织摇号排序,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时,还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西安的摇号加码政策是为了给之前的内定事件打补丁。目前全国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房市场都有限价现象,房源供需结构紧张,倾斜刚需将是摇号的主流政策,刚需、无房户将优先选择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