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蔡妍霏)新京报记者7月5日了解到,因涉多项信披违规情形,庞大集团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庞大集团及相关当事人被证监会处罚,共计195万元。

  经证监会查明,庞大集团主要违法事实包括庞庆华、庞大集团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庞大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庞大集团未披露自身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等。

  证监会决定,对庞庆华作为“未如实披露权益变动情况和遗漏披露相关融资安排”的违法主体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庞庆华作为庞大集团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两项合计,对庞庆华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的罚款;对庞大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武成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刘中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