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晓兰)7月12日晚间,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布“关于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对于中弘股份拟转让如意岛项目予佳兆业一事提出相关问题,并要求其在7月17日前及时答复。

  7月11日晚,中弘股份发布公告称,为盘活存量资产,减少公司负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海南如意岛旅游度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意岛公司”)100%的股权予以海南罗胜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胜特投资”)。

  根据公告,中弘股份与罗胜特投资已于2018年7月8日签署了附加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4亿元的价格转让如意岛公司100%股权。该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告披露,罗胜特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股东为杨惠琪、刘彩霞、徐婉纯、深圳市豪熙投资有限公司、超旭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其中,豪熙投资和超旭置业合计持有40%股权,该两股东由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弘股份补充披露交易对方罗胜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财务数据,与佳兆业之间的关系,同时说明罗胜特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是否明确承诺给予罗胜特投资一定资金支持以完成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并结合罗胜特投资及相关方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等,详细分析罗胜特投资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实际履约能力。

  如意岛公司作为转让的标的公司,2017年8月因环保督察、项目开发资金等问题,旗下如意岛项目围填海工程停工至今。截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约为89.81亿元,负债总额为86.1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4亿元。

  深交所要求,说明获取如意岛项目三期海域使用权证所需程序及其进展,如意岛项目一期及二期海域使用权证是否仍然有效,后续换取相应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程序及其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是否可能导致交易对方单方面解除协议。

  关于债务问题,据中弘股份公告显示,此次交易将减少公司负债81.92亿元。深交所要求中弘股份说明相关负债的主要构成,是否包含逾期债务及相关金额,本次交易完成后可实际减少的外债金额。

  关于此前中弘股份对如意岛投资,根据《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弘股份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如意岛募投项目金额为22.33亿元,但据如意岛公司《2018年1-4月审计报告》显示,中弘股份通过往来款及投入资金置换的方式累计支付给如意岛公司专项募集资金29.58亿元,扣除补充流动资金7.33亿元,如意岛公司募集金额为22.25亿元,并形成期末专项应付款。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弘股份说明《鉴证报告》披露的如意岛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与《审计报告》披露金额存在761.17万元差异的原因,截至目前中弘股份累计对如意岛募投项目投入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审计报告》披露的专项应付款期初余额为0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