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晓兰)11月13日晚间,阳光城发布关于以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的公告。
公告称,阳光城集团拟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五顺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以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在总额不超过50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融资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校对 李立军
公告称,阳光城集团拟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五顺方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以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在总额不超过50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融资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校对 李立军
想要发表评论,阅读更多精彩内容,快来下
载新京报客户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