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没有后悔药,但今后在东莞买房,做出买房决策的你,将获得一个短暂的“冷静期”,换言之,你能得到一颗“短效”后悔药了。新年伊始,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莞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以下简称“认购书范本”),自今年3月1日起在东莞全市范围推广使用。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认购书范本列出了“两天无理由退定”条款,此为全国各大城市中的首例。认购书范本规定,“乙方(认购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出售人)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同时设置了“若存在甲方退还定金情形的,甲方应在乙方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 的条款。


东莞市住建局和东莞市工商局称,设置此创新条款,旨在为买受人提供一个“冷静期”和“缓冲期”,避免非理性购房风险,以最大限度减少后续合同纠纷。也就是说,给了购房者一颗期限为两天的“短效”后悔药。


房屋市场上的后悔药价值几何?近日一则发生在香港的新闻颇为吸睛——“香港顶级豪宅遭弃购,买家损失3610万港元”。据《南华早报》报道,近日香港一顶级豪宅以7.22亿港元成交却遭买家弃购,不惜损失高达3610万港元的定金,也要选择中止交易。


冲动消费、跟风消费等非理性消费不独存在于日常消费品市场,也不独出现在“双11”等最易头脑发热的时段。购房是居民家庭的重大开支,购房者因为不了解政策、没摸透楼盘,或干脆一时冲动、仓促认购,冷静两天后忙不迭后悔而要求退定解约的事例,并不鲜见。而一旦遭遇开发企业销售行为不规范、认购书条款有失公平等问题,退定纠纷更将“升级”。


定金纠纷是房地产市场中投诉量较大的一种纷争。以往,也有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增加其楼盘吸引力、彰显企业诚信,而推出“无理由退房”承诺书、协议书,或销售人员口头保证“无理由退全款”。但东莞将推广的“无理由退定”,其“独一份”在于上升到了政府层面,是出自东莞市住建局和东莞市工商局两部门的统一认购书范本。此项新政不仅给了购房者一颗后悔药,虽是“短效”却也珍贵,使得买房人交出去的定金还能收回来,消费者权益获得进一步保障;更为可能出现各种纠纷的购房环节增添了一颗定心丸,有利于减少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纠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东莞出台上述新政,本身是对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的一项政策,并不涉及调控政策放宽。此项新政对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影响并不是直接的,但对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形成更稳健的买卖关系是有积极作用的。


新京报记者 王海亮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