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昱)2月21日,朗诗绿色集团(简称朗诗)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南京朗铭、西安朗诗铭、项目公司西安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及德宁基金于今日订立协议,德宁基金拟通过收购项目公司70%的股权以投资项目公司持有的标的项目,销售股份代价为人民币1400万元。


此外,德宁基金有条件同意向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1.26亿元的股东贷款。在满足约定条件下,西安朗诗铭同意对销售股份及德宁基金股东贷款进行回购,最高金额上限为2.8亿元。


据悉,标的项目为项目公司持有的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户铁路以东、昆明路以北,宗地编号FD2-14-32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性质为住宅及商业用地,宗地面积约2.2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96万平方米。


朗诗方面表示,引入德宁基金作为合作伙伴并共同投资开发标的项目,有助于集团分散投资风险、提升资金效率及带来出售收益。同时,通过项目公司与西安朗诗樾签订委托开发管理合同为集团提供项目操盘管理的权利,有助于集团加大输出项目开发管理服务,拓展业务管理规模,优化收入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新京报记者 赵昱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