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徐倩)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房地产税时表示:“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预算公开改革力度,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在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稳妥是稳当可靠的意思;而稳步是指有把握地按一定步骤进行,这说明房地产税落地的速度预期在加快。


同时,张大伟表示:“稳步推进下的房地产税,还需要一定时间。立法过程较长,3年内落地可能性不大,房地产税目前在积极准备草案阶段,短期出台可能性不大。”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其含义在于两点。第一、房地产税立法是地方税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也会给予各地更多的支持。第二、房地产税立法强调“稳步推进”的概念,这也意味着后续会积极推进,同时也会对一些细节性内容做斟酌。预计从推进的情况看,会对一些增量房产进行征税,而对一些存量房产如何征收,估计意见是有分歧的。


新京报记者 徐倩 编辑 武新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