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昱)4月14日晚间,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100中国”)发布公告称,4月13日,该公司持股55%的附属公司长佳国际有限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凯泽有限公司及目标公司卓星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股权及债权收购协议。据此协议,买方将以43.97亿元(人民币,单位下同)的权益代价和约2.64亿元的贷款代价收购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债权。


截至本公告日(4月14日),联泰地产有限公司与阳光100中国分别间接持有卖方45%及55%的股权,而卖方是目标公司的全资控股股东。于交割后,目标公司将不再是阳光100中国的附属公司。


公告显示,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中国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的物业开发项目,其地盘面积约515.62亩,计容面积约118.33万平方米,可开发作住宅用途。


预计阳光100中国将从本次出售事项获得除税前收益约42亿元。


阳光100中国方面表示,出售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贷款有利于改善其经营性现金流,持续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此外,出售事项带来的现金流入预计将达到约46.61亿元,其将改善该集团的财务状况。该集团拟将出售所得款项用于一般营运资金以及潜在收购和投资事项。


新京报记者 赵昱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