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4月23日),新京报记者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获悉,《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购房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4月16日正式出台,符合购房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20%-30%不等的折扣奖励。

 

据悉,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购房将通过新建商品住宅配建统筹,在开发区新出让的部分商品住宅用地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优购房。根据优购房的保有量,每年将提供一定数量房源定向优惠出售。每套优购房的价格,由优购房销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商品房备案价报优购房销售管理领导小组,优购房领导小组可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优购房对外销售价格。目前首批房源位于太湖新城板块,预计于2019年下半年正式推出。

 

办法明确,优购房购买对象分为企业类及人才类。其中,人才类对象为在开发区创办企业或各类企业任职,工作满2年(以开发区社保为准),且个人及家庭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的相关人才。人才类别分为一、二、三类。达到申请条件的,经认定后给予优购房实际销售价格一类30%、二类25%、三类20%的折扣奖励。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人才须完成优购房的购买,逾期未购买的,不再享受奖励政策。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类住房是苏州独创,即苏州是全国第一个提出“优购房”概念的城市,与北京的限价房相比,优购房也具备了限价的概念,但是强调了人才优购的概念。与武汉的优先购房的政策相比,两者都具有优先购买的概念,但武汉的优先购房主要是刚需和首套的优先,而苏州则是人才优先的概念。与全国其他人才住房相比,苏州吴中政策强调了认购的概念,而人才住房有时候是租售并举的。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