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5月17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发布了“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简称“意见”),仅一天后的5月18日,该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就再度发文表示,因“意见”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决定不予执行。

 

据悉,5月17日,上述“意见”发布,从六个方面促进房地产销售,分别是实行购房补贴、取消二手房限售期、保障网签户子女入学、降低首付额度、降低贷款利率、鼓励企业优惠打折销售等。其中规定,对购买普通住房(不含二手房)且已签订网签合同备案并实际购买的购买人,由县财政按每套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凡是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即可上市交易,疫情期间网签交易的各项税收中县级留成部分的50%将予以返还;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5月18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查询宁阳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发现,该消息已经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条官方消息:“5月18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宁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的意见》(宁政办发〔2020〕14号)因部分条款内容与上级有关要求不符,经研究,决定不予执行。”

 

当天下午,宁阳县委宣传部新闻科一名陶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初步决定,该意见暂不执行,具体事宜还在研究当中。”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楼市松绑政策频现出台后被撤回的情形。湖北省荆州市4月18日出台一系列房地产支持政策,仅4天后即在官方渠道表示,因部分条款内容与省政府文件不符,决定停止执行这一房地产新政。与此同时,江苏淮安日前也在官方承认限购放松一天后收回。此外,还有青岛、海宁、广州、济南、宝鸡、驻马店等城市房地产松绑政策经历“一日游”或“几日游”。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