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晓兰)7月22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信息显示,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东方文化商管”)拟转让东方锦达(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锦达”)51%股权,挂牌底价7.2万元。

 

据了解,东方锦达成立于2018年6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为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出租办公用房等。其中,北京东方文化商管持股51%,通达景元(北京)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财务报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31日,东方锦达营收为0,利润亏损为0.0072万元,净利润亏损0.0072万元,资产总计1535.53万元,负债总计1501.33万元,所有者权益34.2万元。

 

披露资料显示,转让方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主管部门为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

 

此外,同一天,新京报记者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挂牌转让所持成都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尚未披露。据了解,今年前5个月,成都张江实现营业利润-1116.4万元。截至5月末,成都张江资产总计约5.8亿元,负债总计约6.2亿元。

 

新京报记者 张晓兰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