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报道。央视视频截图

  当地在立法中为破坏生态“放水”;责成甘肃省委省政府作检查;甘肃省国土厅厅长等4人被撤职

  因祁连山生态问题突出,甘肃省3名现任或前任副省长被问责,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祁连山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等4人被撤职。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出通报。

  问题

  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严重

  通报称,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国家早在1988年就批准设立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期以来,祁连山局部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整改,在中央有关部门督促下,甘肃省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情况没有明显改善。

  2017年2月12日至3月3日,由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中央督查组就此开展专项督查。近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通过调查核实,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主要有:一是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问题严重。保护区设置的144宗探矿权、采矿权中,有14宗是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明确保护区划界后违法违规审批延续的,涉及保护区核心区3宗、缓冲区4宗。长期以来大规模的探矿、采矿活动,造成保护区局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塌陷。

  二是部分水电设施违法建设、违规运行。当地在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高强度开发水电项目,共建有水电站150余座,其中42座位于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问题。由于在设计、建设、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水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三是周边企业偷排偷放问题突出。部分企业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设施缺乏,偷排偷放现象屡禁不止。

  四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力。2015年9月,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林业局就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对甘肃省林业厅、张掖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甘肃省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约谈整治方案瞒报、漏报31个探采矿项目。

  纵容

  当地立法为破坏生态“放水”

  中办、国办在通报中称,上述问题的产生,虽然有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上还是甘肃省及有关市县思想认识有偏差,不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没有真正抓好落实。

  一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甘肃省委省政府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真抓真管、一抓到底。2016年5月,甘肃省曾经组织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开展督查,但未查处典型违法违规项目,形成督查报告后就不了了之。

  二是在立法层面为破坏生态行为“放水”。《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历经三次修正,部分规定始终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不一致,将国家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10类活动,缩减为“禁止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3类活动,而这3类都是近年来发生频次少、基本已得到控制的事项,其他7类恰恰是近年来频繁发生且对生态环境破坏明显的事项。2013年5月修订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违法允许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进行矿产开采。《甘肃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违规将保护区内11处煤矿予以保留。

  三是不作为、乱作为,监管层层失守。在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复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界后,仍违法违规延续、变更或审批14宗矿权,性质恶劣。

  四是不担当、不碰硬,整改落实不力。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中,普遍存在以文件落实整改、以会议推进工作、以批示代替检查的情况。从2013年至2016年,甘肃省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基本没有问过责。

  处理

  甘肃省委省政府向中央作检查

  为严肃法纪,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经党中央批准,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一、责成甘肃省委和省政府向党中央作出深刻检查,时任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反思、汲取教训。

  二、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分管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修正《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过程中把关不严,致使该条例部分内容严重违反上位法规定,对查处、制止违法违规开发项目督查整改不力,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对分管部门违法违规审批和延续有关开发项目失察,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由中央纪委对其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由甘肃省委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本人在甘肃省委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分管部门违法违规审批和延续有关开发项目失察,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由中央纪委对其进行约谈,提出严肃批评,由甘肃省委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通报,本人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三、由中央纪委监察部按相关程序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8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给予甘肃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现任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石卫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局长李进军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蒲志强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现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郭玉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张掖市委原书记毛生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掖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泽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掖市肃南县委书记李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武威市天祝县委书记张发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督查行动

  7部门启动“绿盾”行动

  昨晚,环保部宣布,将与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联手,在全国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自7月中旬启动,至12月结束。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作出批示。然而一些地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不碰硬,导致生态破坏事件屡有发生。今年6月,中办、国办专门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发出通报,“其重视程度之高、处罚力度之大具有历史性、标志性意义”。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全面排查全国44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一方面,全面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排查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十八大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另一方面,对已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系统梳理历次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其整改进度、整改效果和追责情况进行检查。其中,近年来被约谈、通报、督办的自然保护区问题,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将作为检查重点。

  新京报记者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