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共计95万元,已收到10万元;协议中未提及溺亡过程和责任认定

 ■ “无牌三轮司机遇检查跳河溺亡”追踪

  本报讯 (记者段修健 孟祥超)昨日,溺亡司机王庆兴的家属称,事件由佛子庄乡北峪村村委会代理处置。双方达成协议,家属将获死亡补偿、丧葬费和生活费等共计95万元,目前已收到10万元。

  6月2日,房山区村民王庆兴驾驶三轮农用车,行驶到西班各庄附近遇交警检查后弃车奔跑,后被发现在河水中溺亡(本报6月4日曾报道)。

  溺亡司机王庆兴的妻弟介绍,根据安排,由王庆兴一家所在的佛子庄乡北峪村村委会代理处置事件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了补偿费用和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协议。协商过程中未提到王庆兴溺亡具体过程和事故相关责任认定。

  家属提供的《协议书》显示,协议甲方为王庆兴妻子王桂花和3名子女,乙方为北峪村村委会。协议书描述,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佛子庄乡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协议书称,考虑到王庆兴的家庭困难,乙方支付给甲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生活困难补助费、精神抚恤金等共计人民币95万元。

  根据约定,协议书签订后,王庆兴家属一方不要求任何部门承担责任。

  家属称,北峪村委会方面由该村党支部书记王先生代表。由于当时未带公章在身,王先生摁下手印为证。签订协议后,对方当场支付了10万元,其余85万元目前尚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