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律师向媒体记者出示材料。昨日,包头空难集体索赔案在市二中院开庭。

  32位遇难者的家属起诉航空公司及飞机制造商,索赔1.32亿元;据称被告方表示已履行部分赔偿

  再过1个月,“包头空难”8年“忌日”。

  昨天,“包头空难”中32位遇难者的家属索赔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涉案索赔额1.32亿余元。被告方为空难飞机的制造商庞巴迪宇航公司和通用电气公司、飞机的运营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

  原告律师郝俊波称,开庭内容主要是举证、质证。

  据了解,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事故,坠入包头市南海公园的湖中并发生爆炸起火,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地面2人共55人在事故中丧生,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遇难者家属未参加旁听

  昨日上午9时,原告律师郝俊波出现在二中院的门外。

  “今天是质证,没有通知家属。”郝俊波说,空难索赔案自2009年法院立案后,先后进行了20多次庭前谈话和证据交换,这次原被告双方质证意味着该案进入到审理阶段。“质证要比法庭辩论关键,是决定案件最终如何认定、如何判决的一个核心程序”。法院原本定于10月11日质证,遇难者家属可全部参加。后来时间提前到10月9日,不让家属参加了。“可能是法院考虑到案件重大,家属容易在质证现场情绪失控。”郝俊波推测。

  32名遇难者的家属在诉状中称,空难发生在乘客登机、飞机离开地面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可以肯定,遇难者在罹难前都是清醒的,都是在有意识的状态下、极度痛苦地死去。因为遇难者多为年富力强的家庭支柱,他们的离去不仅令家庭在经济上和精神上陷入崩溃,还导致一些家属因为承受不了家破人亡的打击而去世或精神失常。

  遇难者家属们称,由于4被告的过错,导致悲剧发生。他们起诉4被告,要求被告赔偿每位遇难者家属413万余元,其中包括经济及精神损失、律师费、机票费用等。

  郝俊波称,该案在2009年立案时,索赔总金额为1.23亿元。时至今日,相关律师费等都有所增加,因此,此次赔偿总数变更为1.32亿元人民币。

  原告方提出建立纪念碑

  昨日的开庭持续了两个小时。据了解,4被告的8名律师参与了开庭,被告方的员工参加了旁听。

  开庭结束后,郝俊波介绍,庭上,他除了代表家属方提出巨额赔偿外,还要求4被告公布包头空难的原因及经过等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并且要求被告在全国性报纸、电视台和网站等媒体上向遇难者家属道歉,在事故发生地为遇难者建立一座永久性纪念碑等。

  郝俊波称,质证主要围绕赔偿问题展开。被告方出证并表示,空难发生后,东航方制定了人均21万余元的赔偿方案,已履行完赔偿。32名遇难者家属中已有20户左右领取赔偿款、并签署“免责协议”。所以,被告方对原告方提出的索赔金额质疑。

  被告庞巴迪公司的代理人称,原告提出的诉求不清楚,但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据了解,该案为全国首起空难集体诉讼索赔案。

  ■ 讲述

  “尽量给女儿多争点赔偿”

  崔女士是一名在包头空难中遇难者的妻子。

  崔女士称,空难发生时,她丈夫43岁,已被单位派去印度尼西亚工作了10年。“因为快到春节的缘故,丈夫回到了山东老家和我跟女儿团聚”。结果没在家待几天,就因公事从山东去了内蒙古,之后因上海有业务需要处理,他乘从包头飞往上海的飞机,从此生死两别。

  崔女士称,空难发生后,东航答应支付21万余元的赔偿,她无法接受,于是就走了诉讼程序。

  “去年女儿大学毕业了,可官司一直处于审理状态,现在开庭了也算是有个盼头,有个希望吧。”崔女士说,丈夫去世时,女儿才16岁,当时一夜之间就感觉女儿长大了,自己身上的担子似乎也重了起来。她只想尽可能地给女儿多争取一点赔偿,丈夫不在了,这是她唯一能为女儿做的事情了,只有这样,才对得起逝去的丈夫。

  “这个过程太难了,真的太难了,都快八年了,只想判决的结果能好一点。”崔女士感叹。

  ■ 回放

  包头空难致55人丧生

  本报曾报道,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东航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侧滑。一分钟后,调度室搜索不到飞机。据包头机场调度室记录,飞机尾部摇晃,冒浓烟,随后坠到包头南海公园湖中爆炸起火,湖中五六个游艇和岸上房屋被殃及。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及地面2人在事故中丧生,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

  2005年12月22日,安监总局和监察部通报,包头空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东航董事长等12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安监总局、监察部有关负责人解释事故原因时称,飞机起飞过程中,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飞机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

  “包头空难”

  八年诉讼之路

  2005年 因为负责设计、生产、组装、测试和检验事故飞机的部分零部件的通用电气是美国一家公司,该公司参与了对事故飞机的推广、介绍、销售和其他商业活动,空难部分遇难者家属遂委托律师在美国加州高级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飞机制造商之一的庞巴迪公司和东航因均在美国有营业活动,也被列为被告。

  2006年底 该案在美国加州高级法院达成调解协议,4被告赔偿32名遇难者家属1175万美元。通用电气和庞巴迪公司愿意履行调解协议,但东航方面以不方便诉讼为由,要求将此案移送中国法院受理。美国法院暂停审理,被告方共同承担赔偿金未兑现。

  据包头空难索赔案原告律师郝俊波称,此间,东航方面曾提出愿赔偿每位遇难者家属100万元人民币,调解此案。但家属方认为,这与在美国达成调解协议的赔偿款具有很大差距,遂拒绝。

  2007年11月22日 32位遇难者家属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诉状,索赔1175万美元并支付相关利息,未获立案。

  数月后,遇难者家属再次向北京市二中院递交诉状,依然未获立案。

  2008年6、7月份 遇难者家属选择东航方面所在地上海市作为起诉地,并向上海市一中院递送材料,后被寄回。

  其间,美国法院认为,中国法院作为可替代性法院,更方便审理此案,因此出具诉讼中止令,并表示如果中国法院拒绝审理,美国法院将恢复审理此案。

  2009年3月 32名遇难者的家属再次向北京二中院提交诉讼材料。

  2009年8月 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11年8月25日 北京二中院开始庭前调查。

  同年10月25日,原、被告双方在北京二中院进行证据交换。

  本版稿件采写/摄影 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