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4月2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刘元旭 邓中豪)在生者“小产权房”滋生蔓延同时,“小产权墓”又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乱象丛生,不仅面向城市居民热销,而且存在豪华墓、家族墓等令行不止问题,违规操作的“农墓业”亟待引起关注。

  清明节前夕,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受市场利益驱动,一些地方的农村公益性墓地违反我国殡葬管理条例中关于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的规定,开通看墓免费接送车,擅自从事对外经营活动,通过市区代办中介等向城市居民销售。

  记者扮成买墓人在天津一家公益性墓地见到,该公墓规模较大,宽阔平坦的园内整齐排列着大量规格不一的墓位,电瓶车行驶其中作为交通工具。见有人买墓,销售人员十分热情地接待了记者。据她介绍,该公墓占地300亩,已经建好的墓穴大部分已经卖出,根据占地面积、建筑材料以及位置风水不同,价格从1万多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这家公墓提供的2013年最新版的宣传彩页上还显示,还有家族墓对外出售,小家族墓和大家族墓价格分别为16.8万元、28.8元,按平方购买价格为每平米3.2万元。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该公墓工作人员始终十分警惕,每当问到墓地所占土地来源及属性时则语焉不详,或以“不太清楚”等搪塞。在这家公墓的业务大厅里,当发现记者一行并不想交纳定金时,带记者前来的中介便十分恼火,不时走进里间与墓地工作人员交谈着什么,并问墓地工作人员“你看,他们像记者吗”,有墓地工作人员用手机对记者进行了拍照和录像。

  记者随后又来到紧邻天津的河北省霸州境内,发现方圆不远的地方分布着不止一家规模较小的墓园,工作人员对操着普通话的陌生人显得十分警惕。顺着崎岖不平的土路进入一家名叫福寿园的公墓里,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公益性墓地,不对外出售,但另一名年长的工作人员见此便让记者“好好跟他商量一下”。在一家名叫风水园的墓地,一名工作人员刚开始声称可以卖,但随后似乎意识到什么,又改口说不卖。在离这两家墓园不远处、有着合法手续的兰生园公墓,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周围有好几家公益性小墓园,都对外出售。

  天津市殡葬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卢永告诉记者,位于河北省霸州等地在天津销售的墓地中有多家属于非法违规销售。

  长年从事墓地中介业务的董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交通方便、价格便宜,很多天津市民到河北买“小产权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益性墓地违规销售并非个别现象。在一些地方,经营者以建设公益性墓地为名获取相关审批手续后,便明里暗里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打着公益墓地的幌子做着经营性墓地的生意。

  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缺乏监管,一些公益性墓地向城镇居民出售豪华墓、家族墓。卢永说,国家规定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公益性墓地理应更加节约土地,更不应对外卖大墓、豪华墓。

  民政问题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分析认为,如果农村的公益性墓地随意向城镇居民销售,一方面将导致占用浪费过多的土地资源,另一方面将冲击殡葬市场秩序,并且埋下潜在纠纷。

  天津殡葬管理部门提醒,购买公益性墓地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不受任何法律保护,一旦土地被征用,本地村民会享受到相应安置,而埋葬于此的城镇户口逝者,权益也许很难受到法律保障。城镇居民在为逝者购买墓地时,要擦亮双眼,一定要通过查证民政部门批示证明、土地使用证、工商执照、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项目表等判断其是否具有合法资格,以免上当受骗或造成损失。

  国家法规严格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但“小产权墓”为何“明令”难禁“私卖”?

  “小产权房”的“前车之鉴”已经告诉我们,利润丰厚是催生“小产权墓”违规乱象的首要原因。有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家占地300亩的公益性墓地为例,如果去掉道路、绿化、办公区、停车场等占地,按建设1.5万个墓穴、平均每个1.5万元计算,将有约2亿元的收入,而公益性墓地的土地一般是从村里买的或租的,作为墓地成本中最大的一块,土地价格较低,利润相当丰厚。当地政府和村庄通过出租或出让集体土地开发公墓也有利可图。

  而对于有意购买墓地的城镇居民来说,“小产权墓”也有其市场。天津14家经营性公墓之一的德慈塔陵公墓销售人员段先生告诉记者,正如“小产权房”售价比“大产权房”便宜一样,公益性墓地的土地价格较低,一旦违规面向城镇居民销售,往往比较便宜。

  民政问题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也认为,现在城市里的经营性公墓对于工薪阶层来讲过于昂贵,而农村土地相对便宜,墓地成本低,因此“小产权墓”相对于经营性公墓有很大的价格优势,对有益购买的城镇居民具有吸引力。

  记者调查采访还发现,除了价格因素外,墓穴占地面积相对较大、违规提供家族墓地、宣传为永久产权、忽悠欺骗、墓园幽静宽敞,也是部分城镇居民选择购买“小产权墓”的重要原因。

  更为重要的是,监管缺位、执法不力也直接导致“小产权墓”乱象屡禁不止。天津市殡葬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卢永说,市民政部门对公益性墓地没有直接管理的权力,对于出现的违规问题,只能对区县民政局下发整改要求。同时,殡葬管理条例没有对公益性墓地的界定、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也缺少对公益性墓地的监管细则和有效处罚手段。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对违规的“小产权墓”处罚手段主要就是罚款,但相较于巨大的获利来说,作用不大,况且还不排除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

  而“小产权墓”一旦形成气候,处理起来将十分棘手。在“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下,迁坟的难度和阻力十分大。正如天津国营公墓网汪女士所说,“只要规模大了,谁也管不了,有的公墓虽然说是小产权的,但是里面埋了3万多人了,谁还能把墓地平了?”

  针对目前的“小产权墓”乱象,有关专家认为,管理部门不能只扯着嗓子干喊“打击处理”,而是必须动真格地进行治理。夏学銮说,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应严把审批关、监管关,对违规经营者不能“小罚了之”“一罚了之”,更不能为了地方、部门或个人利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将利益驱动之下的违规行为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等到形成“既定事实”了再感到“手足无措”。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还认为,政府应增加经营性墓地的供给,降低价格,使经营性墓地回归公益属性,而不是变成赚钱的生意,通过市场手段而不是依赖行政手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墓泛滥的问题。(完)

来源:新华社新媒体
原标题:“小产权墓”乱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