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部轨道交通工程地方标准发布,标准高于国标;地铁节点换乘行走平均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新京报讯 (记者杜丁)历时2年多,北京市首部轨道交通工程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昨日由市质监局公布。按照新规范,车厢空地每平方米宜站5人,这一标准和俄罗斯地铁设计标准一致,接近日本4人每平方米的设计标准。该标准同时规定,地铁节点换乘行走平均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

  据了解,上个月以来,北京地铁全路网日均客流千万成常态,而此前北京地铁设计只有国家标准可依,这一新的“地标”在诸多方面都高于国标。

  车厢空地每平方米站5人

  这一规范对换乘站问题、交通衔接问题、车站规模问题等均提出要求,内容覆盖北京绝大部分线路和近期规划线路的制式。

  规范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列车的设计载客量应根据线路高客流断面的分布特征、高峰时间客流的波动性、平均运距大小和高峰时间的乘车舒适度要求等因素确定,并预留一定的抗客流风险能力。车厢内有效空余地板面站立乘客标准宜按4.5-5人/平方米(定员)设计。

  据介绍,北京以往地铁线路设计列车的载客量时,采用国标规定的车厢内有效空余地板面站立乘客6人/平方米标准,实际运营中普遍出现了高峰时间列车车厢内拥挤不堪、列车的载客能力不足的现象。

  经专题论证,这份北京地标在现有国家标准基础上提高要求,具体操作时可按照通常情况下宜采用5人/平方米的立席密度标准计算列车的载客量。

  节点换乘均时不宜超过3分钟

  标准规定,车站站厅、站台规模以及出入口通道、楼梯、自动扶梯、售检票口(机)等设施的能力,应按该站超高峰设计客流量确定,即按该站预测远期高峰小时客流量或客流控制期的高峰小时客流量的1.1至1.4倍设计。

  标准规定,同站台换乘的行走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节点换乘的平均行走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通道换乘的平均行走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与国际标准一致,除去上下车和候车时间,适宜的换乘平均行走时间为3分钟。6节B型车换乘车站,站台滞留人数大于400人说明换乘能力差。

  换乘通道宽度方面,单向换乘通道装修后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5米,双向换乘通道装修后的最小净宽不应小于8米。换乘通道长度大于60m时,宜采取夏季降温措施。

  另外规范规定,车站出入口、消防专用出入口与人员集中的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游乐场以及居住小区、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等场所的进出口应该有最小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