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台的职场节目录制现场,盲人李明(化名)成功应聘,与北京中网在线广告有限公司达成约定,之后却被公司安排到视频制作岗位,李明认为他遭受了歧视,提出诉讼。要求北京中网在线广告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122500元。被告认为,在节目录制现场提供的工作岗位就包括了后期制作,而不是专门录音制作工作。昨日,这起北京首例残障就业歧视案在海淀法院开庭,此案并未当庭宣判。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张媛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