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清树 实习生 贾世煜) 今天下午,新京报记者从云南昭通中院新闻中心了解到,17日,云南昭通中院指令大关县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该县前官员郭玉驰强奸幼女案,原判附带民事部分与该案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此前,郭玉驰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昭通人民检察院以量刑明显不当为由,向昭通中院提出抗诉。

  在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记者看到,昭通中院已经撤销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2013)大刑初字第4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二项,即被告人郭玉驰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受害人王玲(化名)的母亲刘琴(化名)称,昨日下午3时左右,她收到了大关县法院关于该案发回重审的书面通知。

  刘琴对昭通中院的处理表示满意,她认为重新审理后的结果会判得重一些。她表示,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尽快了结。

  受害人的代理律师陈维镖表示,这是一个好事,说明上诉得到了上一级法院的支持,也说明原审的判决是错误的。

  陈维镖说,这样的处理留有一些余地,对当事人双方都好,因为发回重审的案件是按照一审的程序来进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依然可以上诉或申请抗诉。如果昭通中院直接审理的话,程序就是按照二审来审理,也就是终审。

  刘琴告诉记者,近日有深圳的心理医生联系她,希望能够对王玲进行心理治疗。她已经同意让女儿接受治疗。

  “希望女儿能够回到从前平静的生活”,刘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