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邢世伟)今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规定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应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意见》规定,对设置10台以上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或者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赌博,或者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2台以上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等行为,应该按照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对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或者为开设赌场者

  《意见》称,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的案件,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对设置游戏机,单次换取少量奖品的娱乐活动,不以违法犯罪论处。

  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