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北京东城法院受审。通讯员 燕乃一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2014年4月14日,人艺演员金汉路遇抢劫见义勇为被扎伤。昨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北京东城法院受审,被当庭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据检方指控,2014年4月14日晚上九点左右,武某、刘某经事先预谋,在北京市东城区史家小学处,由武某抢夺被害人赵女士粉红色挎包一个,内有现金880.6元以及钱包等物品。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刘某为抗拒抓捕持铁片将前来阻止武某的被害人金汉扎伤,致其头部、左肩和手部外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

  受审时,武某称自己是第一次作案,突然冲出来个人,“不知道是什么人,没想到会有人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