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资料图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继上周中国传媒大学书记、校长等8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后,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3所高校的10名校领导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其中,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被免职,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各有一名副校长被免。

  12月1日上午,中纪委官网转发驻教育部纪检组消息,通报了上述信息。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嫁女书记出席婚宴并致辞

  中央音乐学院院长王次炤被免职,系因其女违规操办婚宴。

  驻教育部纪检组通报称:2015年6月,王次炤在其女儿举办婚礼中,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北京某国际艺术中心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为婚礼服务(其中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5人)。

  王次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常委、委员、院长职务。

  同时被处理的还有中央音乐学院学校党委书记郭淑兰,“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虽有要求但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并致辞,没有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逄焕磊,“对王次炤为其女违规操办婚礼未予阻止,亲自出席婚宴,没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郭淑兰、逄焕磊均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邮电大学:套取科研经费28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

  北京邮电大学被处分的校领导共计3人:党委书记王亚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晞,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杨放春。

  上述3名校领导被处分的原因为套取科研经费等资金,私设“小金库”。

  驻教育部纪检组通报称:自2003年起,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北京邮电大学有关部门及科研人员通过列支会议费、餐费、住宿费等方式,将套取资金(主要为科研经费)支付到北邮科技酒店,用于有关支出,结余资金形成“小金库”,涉及资金达到280余万元,造成国家和学校资金流失。

  杨放春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北京邮电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王亚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晞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据驻教育部纪检组通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两名领导干部在外违规兼职取酬:副校长刘亚在6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取酬126.6万元;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在担任院长期间,先后在4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合计人民币152.9万元、港币120万元。

  刘亚隐瞒了兼职行为,“未向组织报告,兼职取酬未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申报”。

  汤谷良虽向学校报告了兼职,“但隐瞒了取酬问题,还多次持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擅自延长出访时间和更改行程路线,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其妻子、女儿往返美国机票费用”。

  现刘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委员、副校长职务。汤谷良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降低岗位等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书记王玲、校长施建军也因对本单位发生的领导干部兼职取酬等问题未能有效制止并查处,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