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赵蕾 实习生陈维城)12月21日,中国传媒大学一学生发微博称,希望学校允许学生在宿舍使用空气净化器。26日,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回应称,如需使用空气净化器,要医院开具证明,确定是身体原因必须使用,还需要本人写份保证书。

  “雾霾这么大,学校还不允许在宿舍用空气净化器,希望能改进一下。”12月21日,中国传媒大学一学生在微博向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副书记田维义教授求助。随后,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回复该微博称,如需使用空气净化器首先需要开具医院证明确是身体原因必须使用,还需要本人写一个保证书,保证空气净化器使用完能够及时断电收起,否则会视同违章电器没收代为保管。

  26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向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对方表示,目前空气净化器是违章电器,学生不能觉得空气不好就在学生公寓使用;若需使用空气净化器,必须有三甲医院开具的证明,证实使用人因肺部或呼吸道等疾病需要,才能够申请办理,之后还需写份保证书确保安全用电,防止干烧等情况发生。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解释道,虽然空气净化器功率不大,但学生公寓人员众多,存在安全隐患。公寓服务中心是考虑到部分有肺部或呼吸道疾病的同学的情况,才与学校相关部门商议制定该规定。

  对于学校的做法,武警总医院叶惠芳医生表示,“医院只能开具假条,证明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就医,但医院不可能开具有关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使用空气净化器的证明。”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储朝晖研究员认为,学校可能考虑到用电安全隐患的问题。如果大批同学使用空气净化器,存在用电超负荷的危险,但学校的回应不太合理,处理方式未免消极,应有更妥当的解决方法。

  记者咨询了北大、人大和农大的后勤处,各学校均表示没有具体规定是否允许使用空气净化器,并提醒学生在宿舍功率允许的前提下,应购置低功率、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使用完应确保断电,注意用电安全,防止意外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