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李明)2月21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发生小货车与客车相撞事故,致7人死亡。今日上午,记者从祁阳县宣传部了解到,祁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志杰等6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已被免职。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21日11时许,湖南省道S320线观音滩镇叶家井村路段,一辆小货车与一辆中型客车相撞。当日下午,祁阳县通报称,事故共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次日凌晨,当地又通报称,截至21日23时10分,事故死亡人数增至7人。

  今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祁阳县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祁阳县2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按有关规定对“2.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6名相关责任人启动先期组织问责程序。

  祁阳县官方通报指出,免去刘志杰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委书记职务;免去段国林同志县交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免去聂建华同志县运管所所长职务;免去刘兴东同志观音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对此次涉及事故中不是科级干部的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县公安局党委免去县交警大队经开区中队中队长职务;责令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免去县运管所副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