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禹铭)3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下称《公告》)。今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的几点说明。针对近期媒体对3·26限购政策所关心的问题,做出补充说明:

  一,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二,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三,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