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9月2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就进一步调控楼市发布补充意见,规定该市区内新购住房五年内不允许买卖。

  9月23日下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指出,市区内居民家庭自发文之日起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该意见还称,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且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9月22日至23日下午,先后有重庆、南昌、南宁、西安、长沙、贵阳6地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其中重庆、南昌、南宁、长沙、贵阳5城分别对新购住房再上市作出限定,时间为两至五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