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9月26日,国际刑警组织第86届全体大会在北京开幕。在开幕式结束后,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斯托克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回应对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质疑时,斯托克说,处理成员国提出的请求时会核查是否合规。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疑问,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程序如何?是否存在滥用这种权力的情况?

  对此,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斯托克解释称,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在打击跨国犯罪以及网络犯罪方面的合作至关重要,其目标是互相支持,防止任何一个国家成为逃犯的避罪天堂。这些合作也取得了重要进展,帮助成员国追逃打击犯罪分子,去年国际刑警组织就发布了1.2万个红通案件。

  斯托克说,国际刑警组织在法治方面实施非常严格,在不断加强内部的法治和机制建设来处理所有成员国提出的请求,核查是否合规,这些红色通缉令也帮助成员国能够追踪犯罪分子的行为。此外,国际刑警组织也和非政府组织等进行密切合作,工作得到了他们的认可。

  国际刑警组织成立于1914年,总部设在法国里昂,现有190个成员国,是唯一的全球性警察合作组织,也是仅次于联合国的第二大政府间国际组织。

  1984年9月,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去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国际刑警组织第85届全体大会上,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高票当选新一任主席,任期为4年。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在国际刑警组织这个全球警务合作平台上,近年来我国警方每年与外国警方相互协查案件约3000起,其中90%的案件为中方帮助外国警方协查。

  其中,2016年我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办理案件2837起,包括外方向我求查2542起,我向外方求查295起;提交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报612份;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57起,引渡案件1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