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9月30日,中纪委官网驻国资委纪检组消息,通报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的立案审查结果,刘长虹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称:经查,刘长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并涉嫌受贿犯罪。

  此前,中央巡视组两度指出中船重工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以及个别领导人员的问题。

  2015年2月至4月,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中船重工进行了专项巡视,指出中船重工“履行‘两个责任’有缺失”;“个别领导人员违反党的组织纪律”;“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个别领导人员带病上岗”。

  今年3月至4月,中央第九巡视组对中船重工党组进行了“机动式”巡视,再度指出,中船重工“‘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领导人员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的利用企业经营管理权谋取私利等”。

  刘长虹在上述两次中央巡视的“间隔期”,于去年11月5日被宣布调查。此后,中船重工纪检组长岗位一直空缺,直到9月27日,李佳颖由中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调任中船重工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公开简历显示,刘长虹生于1961年12月,现年56岁,曾任国家轻工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主任,国资委办公厅副主任、巡视员等职务。从2011年起,担任了5年中船重工纪检组组长。

  值得注意的是,跟不少落马官员相同,担任中船重工纪检组长时,刘长虹也发表过反腐表态。2014年3月,在中船重工重点领域领导人员集体廉洁谈话中,刘长虹就“告诫”与会人员,“落实责任要从‘自律’做起。一是要守住第一次。二是要千万不要相信‘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承诺。三是要记住‘好处费’没‘好处’。四是任何时候都要心存敬畏。五是要学会用制度、用程序处理人情世故。”

  此外,作为中船重工的领导人员,刘长虹问题通报中的“在企业经营、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也验证了此前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个别领导人员违反党的组织纪律”、“有的利用企业经营管理权谋取私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