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近日,北京市首个“拉链式” 交替通行入口正式落户石景山,试点区域为阜石路杨庄东桥以东300米西向东入口处,排队进入主路的车辆需按照左侧先行的原则交替行驶。市交管局表示,今后,这种交通组织形式还将逐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利用科技手段对违规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

  交替通行后车速提高7.6%

  所谓“拉链式”就是对交替通行的一种形象性表述,但不少驾驶员对其并不了解。其实,早在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就对“交替通行”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据统计,试点路口采取“拉链式”交替放行后,道路通行效率较交替通行前增加15.6%,车速提高7.6%,有效改善了交通秩序,提高了入口通行能力。

  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依托科技监控设备加强对违法机动车的处罚,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如果违反路口、路段交替通行规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处100元罚款。

  多地已进行“拉链式”交替通行试点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国内已有多个城市试点或全面推广了拉链式通行这一交通组织模式。2015年,长沙市就已在橘子洲大桥和银盆岭大桥上进行了以信号灯控制的拉链式通行试点。同样在2015年,深圳市通过市民票选,对40条交通流量高拥堵道路实行拉链式通行,违反将处罚300元。

  从深圳交警现场取样统计数据来看,各路口交替通行率平均由发布前的35%提高到目前的93%,提高了58个百分点;相关路段的事故警情下降37%。而通行效率方面,高峰小时车流量较交替通行前增加1.3%,车速提高0.6%;平峰小时车流量较交替通行前增加2.8%,车速提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