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12月13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法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北京市居民医保将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均可持卡就医并享受相同待遇。新制度实施后,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比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

  北京户籍人员的外埠籍配偶子女可参保

  市人社局介绍,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国家提出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要求,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方面有明显提升,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北京市还将为农村居民发放社保卡,农村居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无需个人再先行垫付医药费,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的就医经济负担。

  新制度实施后,北京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和学生儿童。北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子女,没有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医保可报销药品数将与职工医保一致

  城乡医保统一后,在报销标准上,北京市将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积极发挥医保调节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新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全面提升,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比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门诊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00元;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比原来提高了5-10个百分点,住院年度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万元。

  原有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增加至3000余家,参保人员就医范围明显扩大。

  此外,新制度还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将由目前的2510种扩大到3000多种,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