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将为所有农村居民发放社保卡,明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城乡医保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

  新京报讯 (记者吴为)12月13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法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北京市居民医保将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均可持卡就医并享受相同待遇。新制度实施后,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55%,比原来提高了5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社保卡近期集中发放

  市人社局副巡视员徐仁忠介绍,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国家提出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要求,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方面有明显提升,定点医疗机构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

  同时,北京还将为农村居民发放社保卡,农村居民就医时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无需个人再先行垫付医药费,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的就医经济负担。据悉,北京市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卡将于近期集中发放。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农村居民,如已收到社保经办机构制作的社保卡,一定要妥善保管,自2018年1月1日起,社保卡将正式启动使用。

  京籍居民外埠籍配偶子女也可参保

  新制度实施后,北京城乡居民医保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覆盖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城乡居民,包括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和学生儿童。北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子女,没有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明年起,城乡医保的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1040元统一提高到1430元,提高了40%。今年12月起至2018年2月底,北京市城乡居民可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学生儿童和老年人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8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00元。城乡居民中低保、困补、低收入救助、残疾等13类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

 

 

  居民与职工医保可报销药品数统一

  新制度实施后,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全面提升,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55%,比原来提高5个百分点,门诊年度封顶线统一为3000元;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80%,比原来提高了5-10个百分点,住院年度封顶线统一提高到20万元。

  原有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将增至3000余家,参保人员就医范围明显扩大。

  此外,新制度还统一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药品种类将由目前的2510种扩大到3000多种,与职工医保保持一致。

  释疑1 原有新农合医疗机构怎么办?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杜鑫介绍,愿意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的有833家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已全部纳入北京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的范围之内。2018年1月1日后,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可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释疑2 长住外地居民就医问题如何处理?

  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北京市城乡参保人员,可在本人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的备案手续,可以在异地居住地选择两所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一所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者村卫生室进行就医。

  杜鑫介绍,办理手续的同时,参保人员可选择是否在异地进行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北京报销原则的医保就医,可以到本人在京居住的社保所选择报销。已选择在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进行异地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没有必要把费用拿到北京再进行报销。

  醒提

  选择定点医院

  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需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3所医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协和、人民、中日友好、北医三院等19家A类定点医院,医科院肿瘤、阜外心血管、口腔、安定医院等144家专科定点医院,东直门、广安门、北京中医院等124家中医定点医院无需选择。

  “基层首诊”

  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基层首诊”制度,需先到本人定点或共同定点中的基层医院进行首诊,经首诊转诊后,可到本人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定点医院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时限为180天。

  可线上缴费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吴晓军介绍,居民医保缴费方式除了保留传统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集中扣缴的方式外,还增加了线上缴费的功能。个人可以通过线上缴费方式,由个人主动发起向社保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当天个人缴费之后,资金到账,第二天本人就可以到医院享受相应的医保就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