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今天,北京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发布会——以人民为中心做好首都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北京市将出台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设规划,最终形成就近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

  此外,北京市建立了低保、低收入家庭等救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逐年提升保障标准。目前,新一轮的调标政策正在研究之中。

  将形成就近养老服务联合体

  据介绍,目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已纳入养老助残卡全过程管理,实现了养老服务补贴精准化。下一步,将出台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设规划。

  截止到2017年底,全市16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建成并运营6家,正在建设中9家,完成选址并在完善建设方案1家,共建设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52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380个(其中农村幸福晚年驿站140个),培育养老服务商超过1.5万家。通过硬件设施建设,最终要形成就近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目前,石景山区、西城区已基本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布局的全覆盖。

  分类救助制度不断健全

  2017年市民政局印发了《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精准救助试点的意见》,明确建立市、区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及街道(乡镇)困难群众救助服务所。同时,市民政局还出台了《关于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救助的实施意见》,建立“专职工作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者”的社会救助工作队伍。

  近年来,北京市进一步健全城乡统筹的分类救助制度,综合考虑困难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结构和困难程度等因素,适度降低救助准入门槛,扩大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进行科学分类,纳入救助范围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上浮15%-35%的标准提高救助水平;对实现就业的申请人和低保对象,实施就业奖励,鼓励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人员积极就业;对已就业的低保对象复核后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实施6个月的救助渐退。

  去年出台了《关于调整本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00元调整为9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050元调整为1410元。

  此外,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执行,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具有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分档制定,分别不低于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60%。目前,新一轮的调标政策正在研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