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北京市纪委今天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今年1月,北京市共有处分厅局级干部达16人,平均每两天就处分1名。去年全年,北京处分厅局级干部60人,平均每个月5人。

  情况通报称,2018年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82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99件,谈话函询268件次,立案256件,增长35.4%,处分201人(其中党纪处分165人),增长9.2%。

  处分的201人中,有厅局级干部16人、县处级干部43人、乡科级干部40人,占近一半。其中,6人被移送司法。

  按存在的问题分类,被查处人员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45人,“小官贪腐”25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12人次,增长76.1%。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和自我批评)697人次,增长108.7%,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6.4%;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78人次,增长43.5%,占19.5%;第三种形态25人次(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占2.7%;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2人次,占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