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今日(2月19日)晚间,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通报称,对2月18日杀警者张某,以涉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18日上午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副大队长杨雪峰带领民警、辅警在石船镇渝长东街十字路口疏导交通时,见石船镇人张某(男,44岁)驾摩托车违法搭乘2人,杨雪峰上前纠违,指出其违法事实,让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张某对处罚不满,回家拿尖刀赶回现场,趁杨雪峰不备行凶。杨雪峰腹部、颈部多处受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日晚间,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通报,2月19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依法对张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