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举手提问。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 沙雪良)3月4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新闻发言人张业遂表示,此次修改宪法,将坚持对宪法做部分修改、不做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确保宪法的延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为何在此时间节点修改宪法?将在哪几个方面进行修改?

  大会新闻发言人张业遂回答称,本次大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宪法部分重要内容进行修改,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2018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制定新规范,才能拥有持久生命力。1982年宪法实施后,我国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改。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重大战略部署,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

  修改宪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这次修改宪法的原则是: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四,坚持对宪法做部分修改、不做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确保宪法的延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