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今日(3月14日),新京报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江苏省消保委诉百度公司涉侵犯消费者权益一案,鉴于百度公司已整改,江苏省消保委提出撤诉,目前已得到法院准予。

  新京报此前报道,由于认为百度公司旗下两款手机软件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权益,经过两次约谈对方没有实质性整改,江苏省消保委于2017年12月11日就百度公司涉违法获取用户信息权限一事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百度公司就此事独家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百度旗下手机应用“没有能力,也从来不会”监听用户,获取手机应用权限需经过用户授权。此外,百度公司称,将继续与江苏省消保委保持沟通。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江苏省消保委获悉,鉴于百度公司对APP已经整改到位,本着节约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的原则,江苏省消保委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3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江苏省消保委撤回起诉。随后,新京报记者从南京市中院也确认这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