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被带入法庭。

法庭上播放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实习生 陈婉婷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2017年7月14日,在顺义区的一家屠宰场内,猪肉批发个体户邓先生被同行王某杀死,王某被指控故意杀人罪,今天(4月24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审。新京报记者获悉,被告人和被害人均系猪肉批发个体户,仅为了抢三头猪,两人发生争执,王某扎死被害人。

  上午,一袭黑衣的王某被带进法庭,他神色平静。据介绍,1976年生的他案发时是猪肉批发个体户。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14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屠宰厂内,因挑选猪肉问题与被害人邓某(男,殁年43岁)发生纠纷并互殴。二人被劝开后,被告人王某从现场随手取得刀具,持刀扎刺被害人躯干部多处多刀,被害人邓某当场死亡。

  被告人王某于2017年7月15日向河北省张家口市某镇派出所投案。

  王某表示认罪。根据现场播放的监控视频,该屠宰场内所有猪已经宰杀好倒挂在库房内,王某、邓某先后进入库房挑选猪肉。为何起了争执?王某说,当时他先去挑了10头猪、做了自己的标记。但是邓某因为每斤多花了两毛钱,被屠宰场允许可以优先挑选。邓某就在王某已经标记好的猪里边选了三头,做了标记。

  王某说自己当时有点生气,于是趁邓某离开,他又把三头猪的标记改回。邓某回来发现后和他吵了起来,两人发生互殴。

  被劝开后,王某仍觉得愤怒,转头拿了把杀猪刀将邓某扎死,但他强调自己是临时起意,否认是故意杀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