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杭州纵火保姆莫焕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定于5月17日上午开庭审理。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8年2月9日9时30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审宣判后,莫焕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开庭公告称,莫焕晶上诉一案,排期定于5月17日上午9时,在浙江省高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新京报记者从浙江省高院确认这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