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左燕燕)货车倒车时,将正在修车的工人郭某碾轧致死,后货车车主、司机雇主魏某被判赔偿死者家属18余万。不过,在获得149万多元的拆迁款后,魏某仍未进行赔偿,死者家属以魏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房山法院提出刑事自诉。今天上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鉴于魏某庭前已将执行案款给付自诉人,并获得谅解,判处其拘役两个月。

  2013年4月14日,15岁的郭某在房山区青龙湖镇一家修车店工作。在为一辆十轮大货车的后轮紧螺丝时,司机在没有确认车下有无人的情况下,倒车将郭某碾轧致死。经调查,司机汪某受雇于魏某,涉案大货车登记在魏某名下。

  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房山法院判处货车司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4年12月,房山法院判决魏某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共计18余万元。后魏某获得拆迁款149万多元,仍未执行法院判决。

  2018年1月,郭某父母以魏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房山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审理期间,魏某委托家属缴纳了执行案款,并获得了自诉人的谅解。

  今日上午,房山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魏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