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云南景洪导游强制消费事件迎来一审判决。10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涉事导游李云强迫交易罪名成立,一审获刑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李云受聘于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在云南省景洪导游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目的,采取辱骂、威胁、对不参加消费的游客不发放房卡、对与其发生争执的游客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和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情节严重。

  景洪市法院称,相关视频在网上传播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景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18年6月6日,景洪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李云当庭道歉。

  6月10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云强迫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