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今天(6月13日)上午,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中央调剂金将按季度接受各省份的上解并拨付到各省份。

  实行中央调剂金制度后,各地会依据参保人数等指标,按季度向中央调剂基金上解资金。而中央调剂基金按照全国和各地退休人数的情况再拨付给地方。这也意味着,养老保险结余较多的省份如广东、北京等地,将上解更多的资金到中央调剂基金,而辽宁、黑龙江等养老保险压力大、退休人员较多的省份则会更多受益。

  那么,这会不会加重那些“做贡献”省份企业和个人的负担?游钧表示,实施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不会增加企业和个人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更不会影响到退休人员待遇。

  游钧解释,中央调剂基金是由各省的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的。作为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主要是在省际之间进行资金余缺的调剂。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总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不会增加社会整体负担、不会提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所以我们叫做“前台不动、后台调整”。”游钧说。

  此外,游钧还表示,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以后不改变现行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所以它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有的省得到的拨付额大于上解额,这些省通过调剂能够缓解基金的支付压力。通过建立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能够增加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各地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就更有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