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记者许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日(6月27日)发布通报称,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指定工商银行作为罚款唯一代收银行、线下交纳罚款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等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并责令北京市交管局尽快整改到位。

  记者获悉,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违章罚款管理中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查明多项事实。

  市场监管总局调查发现,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竞争性程序,确定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未经公开招投标等竞争性程序,与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委托协议,并发布相关通告和通知,确定该行作为北京市交通违章罚款唯一代收银行并延续至今。《招标投标法》和《反垄断法》相继实施后,也未依法依规进行调整。

  其次,线下交纳罚款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称,自1995年起,根据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规定,北京市驾驶人在京发生的交通违章,必须到工商银行网点交纳罚款。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北京市交管局逐步开通了线上交纳罚款方式。但北京市驾驶人在京违章,线下交纳罚款仍然只能到工商银行网点办理,即使通过设立在各网点以及部分执法站、交通队、车辆检测场的多媒体自助终端机或者工商银行ATM机,也只能通过工行卡办理。

  此外,未向社会公示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市场监管总局查明,从1999年开始,北京市交管局要求驾驶人办理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交通卡作为机动车驾驶人智能信息卡。2015年,按照公安部要求,北京市交管局不再强制将牡丹交通卡作为驾驶人信息卡使用,内部发文要求停止对未携带信息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但未对社会公示此消息,也未进行相关必要宣传和说明。

  据此,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北京市交管局一直维持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作为唯一代收银行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的银行参与交通违章罚款代收业务竞争,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竞争,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规定。

  对此,北京市交管局表示,将接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并在今后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督促北京市交管局将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